UTF.COM.CN

“反流氓软件第一案”没输

作者:佚名 | 来源:网络 | 添加时间:2006-11-21 09:34:32 | 人气:530

“反流氓软件第一案”没输

  【eNet特约评论】在9月11日,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海平一纸诉状将“雅虎助手”及其所有者北京国风因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送上法庭,诉称“雅虎助手”软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安装在其电脑上,该软件不但无法彻底删除,而且其残留文件也会随系统自动启动并干扰其他软件的正常运行,由此严重影响了原告对电脑的正常使用。而在时隔两个多月以后的11月17日,此案终于有了一审结果:董海平败诉,驳回其诉讼请求!

  曾经被炒的热热闹闹的“反流氓软件第一案”以败诉落幕多少让人有些感慨和无奈,然而平静下来细细分析一下又觉得这个结果尽在法理之中,毕竟对流氓软件法律层面的审判基础现在几乎还是一个空白,而即便有些“流氓软件的流氓行为”能与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粘连上些关系,可是在实际的证据关联性上,如何的裁决也没有一个十分肯定的法律关系,所以,败诉不应该出乎意料。

  就本案的判决结果来说,似乎是给反流氓软件类似的起诉蒙上了一层阴影,但是反过来想想又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在证据的取得和与法律的关联性等方面,让后来的诉讼更多了一些借鉴和启迪,而这,似乎是比胜诉更有价值的一种“收获”。

  其实,从反流氓软件诉讼行为开始之初,就不断有分析和相关专业人士指出这类诉讼行为在法律层面的“薄弱”,尤其是在适用法律的选择取舍之上更是没有一部专门的针对所谓流氓软件的监管惩处的法律法规可用,所以败诉是一种“必然”。单就目前可以引用的几部法律法规来看,例如《民法通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电信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也没有明显针对“流氓软件”及其行为的规范惩处条文,所以让法官用几乎没有任何明显关联的证据链条来判定“原告”胜诉,即便判了也非常的勉强且容易推翻,那么董海平们继续上诉又会怎么样呢?这个只能期待着下一审的结果了。

  从感情上来说,每一个身受流氓软件侵扰损害的网民自然很难接受这一结果,可是法律就是法律,相信证据,面对这一结果,我们除了无奈,只能希望这些诉讼者们能拿到更加强有力的证据和找到更加合适的法律条文,不再打没有准备的仗。

  不过,即便第一案的第一审败诉了,在此以前的这个反流氓软件的过程也给流氓软件们以沉重的打击,尤其是当更多人加入到这阵营以后,流氓软件泛滥的势头已经明显的得到了遏制和减弱,更为重要的是除了一些流氓软件最终选择了“从良”外,更有了相关行业和政府部门的介入,所以这场发自民间的行为开始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政府行为”,例如未来在相关法律的制定上,这些不管败诉还是胜诉的判例都将对相关法律的起草有着深远的影响,再加上由此引发的“全民皆兵”式反流氓行为,因此说“反流氓软件第一案”没有输!

  总的来看,“反流氓软件第一案”虽败犹荣,因为里面可借鉴的东西非比寻常,虽然这可以从一个方面让那些流氓软件及其所有者们看到“一丝曙光”,但是随着后续诉讼在证据链条上的更加准确实用,势必将会更加准确无误的攻其“软肋”,再加上已经形成的大环境,流氓软件及其所有者们该有的下场并不是不可预知,只是他们是会选择“从良”还是选择继续“做恶”呢?

  反流氓软件行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尤其是在相关的法规没有诞生以前,这个过程会一直持续下去,所以说一时一次的胜败并不能说明什么。
责任编辑:冬天来了
【字号: 】【去论坛讨论】【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告诉好友】【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名:

验证码: 点击刷新